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如何解决
应该做的事有好几件事。
第一,不需要承认自己对事故负有责任,也不要同意任何责任。只须把警察需要的各项事宜做到就好了。
记住,法律需要你立即停车。声称自己对已涉及事故一无所知绝对不是个理由。所以要立即在离事故现场尽量近的地方停车。假如无人受伤,将车开出车流,但要记住发生事故时汽车的痊置以备进行事故报告。对任何受伤职员都要进行任何可能的救治,提供必要的急救并呼叫救护车。假如有人受重伤或身故,你还要报告警察或交警,假如没有妨碍交通,就不要移动汽车,即便实在要移的话也要标出原来的汽车地方。
立即记下所有目击者的名字、地址和电话号码。不然将来你可能就没找到目击者的机会了。
假如事故不紧急,你就非必要留在现场。但需要在24H内报告警察。报警时要带上我们的驾驶执照。
如在事故中有人身故,不要耽误,立即向你投保之保险企业的索赔部门报告有关状况。
记录下面的详情身故发生的日期和时间;身故发生的地址;另一汽车驾驶员和用户的名字和地址;另一汽车的车号和型号;另一汽车的保险公司名字;另一汽车的汽车车险号;受伤职员的名字和地址;目击者的名字和地址;现场警察的名字和所在警局。
警察处置交通事故是不是收取有关成本?
公安机关可以向重大和特大事故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收取交通事故处置费。
交通事故处置费应当上缴财政部门。收费方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什么办案职员是不是需要回避?
办案职员与本交通事故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置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办案职员回避。回避适用于办案职员和鉴别职员、勘查职员。办案职员的回避,由其所在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
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怎么样处置?
立刻出警,经现场勘查,是交通事故的,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不是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处置部门负责人批准,书面公告当事人。一般以上事故现场勘查,人数不能少于二人。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采集证据采取手段尽快恢复交通。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汽车、物品、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况及有关的道路状况等,应当依据需要,准时指派专业职员或者聘请有专门常识的人行进检验或者鉴别。检验或者鉴别应当作出书面结论。